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7100
移民署發布新聞稿,表示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以觀光事由來台不得參加政治性質公眾活動(如:遊行)、不得接受邀請發表演說,且考量李毅過去多次武統言論,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之虞,經移民署會同陸委會審查,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規定,廢止其入境許可並限令其於11日出境,未來也會將他列為不受歡迎人士並管制入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075937
移民署首先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1條,和平集會的權利,應予確認;除依法律規定,且為民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寧、公共秩序、維持公共衛生或風化、或保障他人權利自由所必要者外,不得限制此種權利的行使。其揭櫫人民和平集會遊行之權利,除有必要者外,不得恣意限制之。因此外國人在我國合法停留、居留期間,從事請願或合法的集會遊行應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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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吃X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