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ttle-john
我最擔心的是在台南市區出現的老阿公媽開的四輪電動車,
行駛時沒聲音還逆向走,我女兒就被老婆婆撞倒,老人家理直氣壯說我們沒管好小孩 !
我同學在市警察局當刑警,他說:無法可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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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無法可管,是不想管。
https://social.tainan.gov.tw/SOCIAL...000/9806191.doc
就像路上沒掛牌的阿伯阿婆資源回收三輪車,警察也沒再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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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輪車上街跑 無照罰300元
修法十年來 不曾開罰過
根據道交條例第六十九條,「三輪以上慢車」未向地方政府登記、
領證就上路行駛,將處罰車主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登記、發照、
指定規格與行駛路段、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都由地方政府訂定。
三輪拼裝自行車騎上路 如果沒申請都是違法
三輪慢車除特定區域外,都是採取非常低度的管理,
對於一般路上那些資源回收車等三輪慢車,交通部指出,
雖然違反道交條例第69條,但因為違反該規定的罰鍰額度低,
所以在裁罰細則當中也有規定,如果沒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秩序且情節輕微,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可以只進行勸導不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