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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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ki Yeh
這個在我們社區是交由委員會決定的,他們的說法大部分住戶不懂這些,專業的東西應該交給專業,他們說自己就是專業人士,如果給住戶表決反而會大亂,我覺得這個SOP不太對,所以上次住戶會議就提了社區重大決議應該交由全體住戶來表決,他們就臨時提了一個全權由委員會來決定社區事務,有一個委員還對大家說:他們幾個pro級的專家會幫大家想最好的辦法,傷腦筋的事就交給他們就好,雖然有不少住戶支持我,但我的提議最後還是沒通過,大部分住戶應該是覺得有專人處理社區事務可以比較省事吧。
其實這次整修外牆他們本來也想自己主導,但我一直反對,加上很多住戶有鐵窗,補償問題他們覺得可能無法控制,所以才會變成有這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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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超過10萬或5%公積金的工程,都是要全體住戶同意,而且必須逐案投票決定
超過權責就是違法,你是主委你也有權力召開區權會討論
把你的住戶公約拿出來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