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Earstorm-5
一堆人真的在台灣生活過嗎? 做事情這樣永遠沒進展的, 我是屬於比較暴力推動型.

台灣人不是講道理, 是棍子先, 然後再看情況要不要給胡蘿蔔, 只要是牽扯人數族群多就要如此.

1. 先去查鐵窗有沒有違法, 有就好辦了, 從外面找個人去檢舉; 沒有的話才去協調.

2. 阻礙的人一定要讓他們有文件簽名做責任歸屬, 日後有什麼事情即使沒有真的殺傷力, 也要有指責力.

不懂意思嗎? 就是反對或造成困難的人留下書面證據資料"標示出是那些人."

以這兩個大方針去棍打那些不長眼的.

不過呢, 結局通常是即使你把事情都搞好了, 你也得走人了.


鐵窗我記得有落日條款
若在落日條款前蓋好的
是可以繼續使用
現在麻煩的是
有人若再落日條款前就有 且不想拆
要拆就要補償
那有人是落日條款之後才裝的
依法可拆 問題是那也要政府單位來拆
輪不到大樓管委會拆

這麼大的社區 只要有幾戶不配合
其實要重貼磁磚的時程表就遙遙無期
這時候若磁磚砸傷人或死人
主委就慘了

所以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裝那個醜醜的網子
結案
舊 2019-12-24, 04:27 P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L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