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的醫療法規來說, 你沒有醫師轉介單是無法進行"物理治療"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L0020036
物理治療所應有醫師開具需施行物理治療之診斷、照會或醫囑,始得接受
病人施行物理治療。
前項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載有施行期間者,於施行期間屆滿失
效;其未載有施行期間者,自醫師開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失效。
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失效後,應經醫師再次開具,始得對病人施
行物理治療。
不符第一項或前項規定而對病人施行物理治療者,依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處理。
==
他必須換個名目, 像是"姿態調整"之類的.
如果覺得有需求, 又覺得價格太高, 可以先去復健科掛號跟醫師、物理治療師討論看看你的需求.
之後再考慮是否要進行自費課程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