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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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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JASON_LIN88
我個人覺得好奇,就算中途沒被發現,一但開始試射,不就什麼都被看到了嗎?
這種不得不見光的買賣,用別的名義設立有什麼意義嗎?
速度夠快?還是夠小?隨便編個理由說看到的人眼花了?


確定有真的要射嗎? XD (看看那慶富)
舊 2019-12-23, 04:4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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