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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跟縱放一樣叫恐龍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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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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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10061
像這個衝著被害者…搞到死也只判12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25573
引用:
遭無照駕駛小貨車的陳智偉出言調戲,汪玉璇不理會,陳男竟以貨車阻擋,不讓她超車脫身,還故意突然減速,使她遭貨車後面突出的樹枝刺破頸動脈與靜脈,陳男闖禍後狠心丟下她不管,害她未能及時送醫而死;最高法院昨以陳智偉冷血見死不救,害年輕生命驟然消逝,依遺棄致死等罪,判刑12年定讞。
引用:
二審認定陳危險駕駛害人受傷,冷血見死不救,害年輕生命驟然消逝,也未賠償被害家屬,
惡性不亞於殺人罪
,依業務過失傷害罪、遺棄致死罪合併判12年徒刑,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全案定讞
引用:
作者
Jo Jo Chin
故意跟過失又不一樣...
2019-12-20, 11:31 PM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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