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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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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GCVincent
有前科會比較慘。
以前遇到的遊民,他說被抓去關一個月。
因為偷2個麵包被店員報警抓起來,以前有竊盜前科,所以判一個月。
一般一個月通常可以罰鍰(3萬元?),可是遊民怎麼會有錢繳?
當然是進籠……
所以為微罪不舉是看人的。
有錢人、當官的,都微罪不舉。
遊民、死老百姓,一定勿枉勿縱。

進牢吃免費飯比每天在垃圾桶找飯吃好吧?很多遊民是故意犯罪進去吃熱騰騰的飯的。
舊 2019-12-19, 02:37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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