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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法條不要只看一半,上面都寫得很清楚了,致危險、致死、致重傷。

你沒造成以上情況自然沒事,如果有,那當然就是犯了這條罪。所以有什麼問題?
舊 2019-12-19, 02:3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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