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 抽6%(買方2% 賣方4%) 本來有殺價是賣方3% 但是他手上有客戶 普通契約賣方3% 轉 專任一個月賣方4%(這個就是房仲的談判之術???

不給4%的話 可能就繼續拖??? )
然後此房仲 為大品牌之一的加盟店 (全省連鎖店最多的那個品牌???)
不過我們賣的 在鄉下的建地約快200坪在加上林地1~3千坪
被抽兩次 一次6% (經過此品牌履約保證來抽)
另外是多出來的差價再抽一次想一半?房仲私底下的用自己本店來洗錢???(用其他項目理由來洗?定金?斡旋金?....的名目)另外匯款?
假設賣1000萬 房仲不跟你說賣多少 只說有人想買 只要你說底價不是1000萬 是900萬就賣1000萬 那差價為100萬 房仲說他們超辛苦 要再抽50萬 為一半?
我們是殺價再打折再根據比例給了這第二次私底下的 (其實這個在法律是違法的)
重點我們是說等成交之後再談 給抽多少? 而房仲一直認為他想要的一半你已經默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