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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9021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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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6
Question 最近有些網友想當房東?那公証的租約能保障多少呢?

房東哭哭、租客不繳租 契約公證也不能強制執行?

https://blog.xuite.net/gogoods/blog...也不能強制執行+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181116/1467733/


https://www.billy-notary.com/single...狺]不能強制執行


裡面有個連結是這樣???
房屋租賃契約可以約定強制事項只有租金、違約金等給付金錢為標的物,及期限屆滿交還房屋這兩種情況,如果是自行終止合約後,要求返還房屋則不再強制執行效力的範圍中。原因在於,執行法院需要一個明確的事由來認定返還房屋的要件已經構成,時間屆滿是最沒有爭議的事由,其他終止契約的情況還是需要透過民事法院實質審理後才能認定當事人一方是否有效終止契約,故終止合約返還房屋的情況,並不在公證法規定可以逕受強制執行的效力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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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如果另外在公証租約 寫上去

當房客在租金或電費 2個月沒交錢了 可直接當作期限屆滿強制交還房屋與欠的租金電費 (終止租約到期強制交還房屋與租金電費)???

這樣到底能不能強制??? 如果寫上去公証租約???

但是感覺上跟公証法有出入 好像公証法必須到期?

如果沒強制力 租客租金或電費欠完兩個月之後會不斷累積欠下去???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3940504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728/975953.htm

最怕是租客在租屋處挖比特幣 結果電費好幾萬比房租幾千元沒強制力那就得不償失?

一直欠電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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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9-12-09, 10:29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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