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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關於這個, 我是站在大部分勞工對立面的, 政府不能一昧的就是開罰而已.
要限期去教導協助後, 真的不改才開罰; 的確有些存心規避, 但很多是不熟.
不曉得要安放逃生燈號, 不曉得要買幾個滅火器放那些角落, 不曉得OOXX.
多的是~
我有朋友開會計事務所, 結果一堆小老闆把他們當勞工局使用.
特休怎麼算, 怎麼給, 我哪個員工月薪多少, 這情況他說要補給, 要多少.
幫人處理工廠的變成工安諮詢所, 為啥呢? 因為一堆人不會查政府單位電話.
為什麼公司在哪裡, 卻要去查中區的, 不是依照所在地而是員工資料啥.
其實我也搞不清楚, 更別提那些日理萬機的老闆.
當然, 沒那個能力別開公司; 但小公司的老闆幾乎都是忙到不行的工作狂人.
不如政府收到通知, 派專人過來開會申請簽單搞定就好, 這不就OK了?
結果政府現在是某些"慣犯"的打手, 原因很簡單, 輔導成分太少, 開罰勤快.
有去過某些協力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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