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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這個適合兼職吧?!
台灣勞動條件已經很差,所以才搞一個勞基法出來。
沒三節。就更別說年終。應該這沒勞健保吧?! 不然老闆還要去搞出勤紀錄。

這時段上班。久了 就會肝指數 飆高。

不然勞動部 怎麼會發一個命令。

所謂夜間工作是指在晚上10點至清晨6點間從事工作,所指定的特定對象為全年度夜間工作時數累積達700小時以上,或每月在夜間工作達3小時的日數佔當月工作日的1/2,且全年度有6個月以上者。107年度達到標準者,雇主應在108年度實施檢查,108年度達到標準者,則需在109年度實施檢查,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檢查項目可參閱附檔之公告附表。檢查結果應由實施檢查之勞工健檢醫療機構辦理通報。


其實勞工GG 勞保也賠很少。 還又經過漫長的行政程序。甚至法律訴訟。

依照現行勞保115年後退休。大概都65歲以後吧!! 退休 就等的養命....

最近肝指數 過高了一點。被醫生說 暫停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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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9-11-30, 05:27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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