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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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vid8123912
今天郵差來了
我本來以為是掛號 順便拿了印章
但看了一下地址是沒錯 但不是我們的信
然後郵差就從我手中拿走印章
在信封上蓋上去 然後用筆劃了一個叉叉
讓我有點錯愕
請問這樣會有偽造文書的風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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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意
信封上蓋上去
表示我有來
查無此人
筆劃了一個叉叉
表示作廢
這個蓋章是無效的
之後回去用[查無此人]
退回信件
沒蓋章
搞不好郵差會被說自己瞎掰的
叉叉
要保護你的印章
以免作為其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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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差只負責送到地址
沒負責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