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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庶民有房產數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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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引用:
作者
LDSKING
忘了感謝花了5秒鐘去google 和附和的垃圾英犬再次證明只有國家機器如此強大才能讓資料在保存五年後期滿應該銷毀而沒銷毀還能在國圖館讓狗仔找到真是他奶奶的下西下景
你看得懂中文嗎?
按申報資料既依法應強制公開,
自無發還之必要
該條規定
應予銷毀之目的
既係在
於避免各受理申報機關
保存該等資料耗費行政資源過鉅
2019-11-16, 11:41 AM #
57
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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