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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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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l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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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碗愛心泡麵不賣一億美金,對不起良心,拿鈔票點煙的田僑仔應該買得起。

你準備出國和客戶談1000萬的生意,不料和鄰居吵架打壞鄰居的鐵門,鄰居控告毀損,警察做筆錄時勸你的鄰居,只是打壞鐵門而已,賠些錢就好了,沒必要鬧到法院打官司,你的鄰居堅持鐵門是他媽媽留給他的遺物,無價之寶,你賠不起,咱們的波麗士大人因為勤務繁忙,不太注意市場行情,欠缺一般物品價格的常識,也就不再勸和,把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好死不死檢察官也和波麗士大人一樣,人因為案件繁忙,不太注意市場行情,欠缺一般物品價格的常識,沒辦法用常識判斷毀損的鐵門是否無價,只好先對你做出限制出境的裁定,以防你出國不到案,然後再召集鐵工師父,焊接師父,黃金鑑定師父(鐵門可能含純金),藝術品鑑定師父(鐵門造型可能出於名家之手)........集眾多專業技師組成鐵門價值鑑定團,經過專業鑑定...

可笑,瞎掰一通,你戶籍在台灣,檢方才不會因為毀損罪把你限制出境,做完筆錄就可以走了
日後等你再看是否要和解或訴訟
因為正常人不可能會因為毀損罪而選擇流亡海外

但你提到一個很重要的事,就是價值認定
假設今天鄰居跟你漫天要價,難道你要無條件賠償嗎?
這時候是不是就需要調查鐵門的市場行情?或者被害者需舉證其價值?
哪個警察會知道鐵門的行情你說看看?瞎掰到可笑

你瞎掰那麼多也沒用啦
事實都已經證明本案不是你講的「微罪不罰」
你到底還有哪裡不服氣?
 
舊 2019-11-08, 02:44 PM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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