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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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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Toluba
看是怎樣的海報阿?如果能符合我的要求,5000有很貴嗎?
隨便找個網紅當麻豆都不只5000了
而且重點不是價格高低,而是訴訟前的價值認定

因為毀損罪而棄保潛逃的機率本來就非常小
跟有沒有前科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要瞎扯什麼一堆不為人知的勾當,那也是因為其他犯罪事實被發現
真要照你這樣無限上綱,那你闖紅燈也應該要交保候傳了,誰知道你有沒有逼良為娼?
亂舉例只顯得你越無知,還一副洋洋得意的樣子?

最後,本案檢察官也已經緩起訴李男,且須支付國庫新台幣3萬元
結果根本就不是你所講的微罪不罰,你到底還要瞎掰什麼?

罰鍰金額可能對他來說算不了什麼
自己擴張認定 同
微罪不乏
     
      
舊 2019-11-06, 09:01 AM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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