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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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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LDSKING
什麼早就沒拒收了?

意思是大有為的政府曾經拒收中華民國通緝中的殺人犯啊?

哪輪得到你來認證這個髮夾彎的垃圾政府

既然當初人要投案拒收還嫌浪費司法資源,人家來不來投案關你屌事

對了,除了你還沒找到一年多前栽贓我沒講過的那兩個字之外

這串你又被多人認證有閱讀障礙繼東奧正名那串之後,快集滿去夏威夷了,可憐的裝睡被害人

蔡政府反應過度的失言回答被批評我沒意見
但很快就重新聲明沒有拒收了,你是腦袋脫水記憶還停留在過去?

前後文不會看我不會怪你啦,畢竟你的腦容量有限
港府消極不配合辦案,卻要我們隨時等著犯人投案?
可能你當人小弟跪舔習慣了,所以覺得無所謂?
但這種事我是看不慣啦

我說啦,只要你沒瞎就肯定可以看到自己講的那兩個字
我都幫你放大加顏色你滿臉了
     
      
舊 2019-11-05, 11:22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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