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范右使
建議出入穿防護衣戴防毒面具,如果你真的害怕/困擾到這種地步的話,有其他辦法嗎?
你生活在社會裡,社會就是這樣的一個地方。
就像上個網你不喜歡看的人事物他就是一直出現,你能怎麼辦?
良心建議:一笑置之,苦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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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這次政府的反映真快。已經告戒。 所以當然就沒有說罰。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款,若是亂倒事業廢棄物,最高可罰30萬元。
當然我非常了解台灣社會。政府會搬出,行政罰法第八條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因為我以前工作 常跟政府打交道。有些作業要繳規費。10年前10年後 沒什麼變。
上山打老虎,下水抓姣龍 市長 換成英雄好漢。
官嘛 多一事情 不如少一事。
其實我最大的訴求。為什麼不倒入大水溝。大馬路上 好處1.水流快...很過就流到河川 2.機乎沒有屍體。
其實廚餘不可怕。可怕的是人

這點大家應該都認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