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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如果可以安樂死
能不能學唐伯虎自願賣身為奴?

換句話說
如果最高位階的生命權都可以自願拋棄了
身體自由能不能自願拋棄?

何況在特定情境下所做出的決定
例如病痛折磨
能算是自由意志下所自願做的決定嗎?

為什麼受害者死亡

家屬卻可以善自接受對方的合解?

人都死的不然你想怎樣?! ←是不是特定情境下所做出的決定?

就算家屬欣然接受,死者/受害者的自由意志呢?

即使家屬不接受合解,*官還是可以處理「合解」事宜?!

死人沒有人權…以任意代價使死者「自願拋棄」生命權
舊 2019-10-29, 06:59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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