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麵疙瘩
我認為應該是從不講信用,透過法條,變成合法!
自此之後此一現象即使不斷發生
,香港律政司可以堂而皇之面公開對港民發表,
一切合乎依照基本法修訂的送中條例。
這算是香港身為司法人員最後的一點自尊,
把原本不合法的行為,修改成合法
就可以對媒體公開說明む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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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從政治角度,這應該是原本的目的,畢竟中共中央已經定調一國兩制的前提是一國.
至於屬地還是屬人之爭,前面已經有網友提過香港法律其實是有例外的,
而且香港律政司也試過,只是被香港法官給否決了所以管轄權并非絕對。
至於中共到底有沒有下指導棋,這種事情估計得問CIA或是MI6,不然鬼才拿得出證據.
反正接下來指標就看是否如明教授等人所預言的林鄭會在三個月内下臺以及總統選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