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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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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問題
至始至終,當然都沒有,不過可想也可預見的是,一國兩制一千年不變,也不會讓中國決心讓自已的代表權放棄,交給自已的特區。這不是香港人一開始就心知肚知的事嗎?(美國或歐盟會這麼單純的把這些權利下放回麾下嗎?就看英國硬脫歐跟加泰隆尼亞的下場吧。)

從國藉來看,或是從香港的地位來看:
1.單純從中國境內香港犯案的事,中國要立法送中沒有不對。
2.陳同佳屬於中國香港藉,你提到不審理,但是,這人的國藉定位仍然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另一件事情是:
當然,這件事再壓25年,50年不變有沒有盡頭呢?你不談這個有意義嗎?
再談另一個問題,就算跟台灣簽下去,一樣的結果,香港會回到中國手上,先不講台灣,就講其他國家,中國不會跟其他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上寫上特區的但書?

最後一件事:
我跟你的看法正好相反,既然立了法,當然是光明正大的行使法律,那裡來的野心?不然香港立法會...


解決陳案的問題,當然應該處理審判權問題,前面不也是一再強調,應該修入屬人主義了嗎?
這跟國籍有什麼關係,一直往國籍扯是有什麼問題?搞不清楚狀況嗎?


中國跟英國簽約時,同意50年不變,港人自治等等,現在才幾年,剛過二十年而已,還沒過約定的一半,中國就急著想變,這樣還不叫不守信用嗎?


至於50年期滿後,如果中國不打算繼續給香港特區政府的待遇,則香港與這些國家簽訂的引渡協議也會失其效力,不會因為中國完全收回香港,這些國家就會接受與中國建立引渡關係,想引渡,中國得另外談。
舊 2019-10-27, 03:57 PM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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