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沒問題
1.對中國來說,重新談判簽立新協議是一樣的。(其他國家的新協議只會更嚴苛)
2.現在的問題是,中國把別國當一個國家,還是中國把香港當成一個國家。(中國要不要把別國當成一個國家誰也管不著,但是中國不把香港當成一個國家?那不是必需應當的嗎?)
3.屬人主義?英美海洋法就是屬地主義,屬人主義兩種並行絕大多數就是大陸法。這就是為什麼你老是口中一直提的引渡協議要重談。
4.能不能解決問題?你得先說明,按你所說的,中國只想單純的將跟中國有關在港犯罪的案件,透過修法送中,有何不當,又跟吃台灣豆腐有什麼關係?
5.中國要的就是將犯人送至中國以中國的名義送交台灣,難道陳同佳已經不是中國國藉?如果中國不把香港的一國兩制當回事,何苦在香港「民主」的立法會上脫褲子放屁,惹的一身腥?
6.銅鑼灣的事更會一直上演。你說中國不解決,又說中國沒信用?是香港民主自做自受?還是一國兩制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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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弄懂前面為什麼哼哈二將會貼什麼海洋法系跟大陸法系的東西,原來是搞錯方向了。
首先,這裡討論的審判權問題,也就是一般人口中的管轄權問題,就審判權來講,我國是採屬地主義兼屬人、保護、國際主義,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是這樣,事實上可以說只要是主權國家都是這樣的,香港是極少數的例外,只有屬地卻沒有屬人跟保護主義,當然可能是因為香港始終不是一個國家。
那個什麼英美法系是屬地,大陸法系是屬人 ,指的是國籍法的問題,也就是決定一個人應該歸屬何國籍。
二個根本是不同的事,
至於5.,香港的說法不是這樣的,而且根據這次修法的內容,香港是打算將臺灣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納入逃犯條例範圍內後,再將人犯移送臺灣。
自始至終,都沒有人犯先送中國再送臺灣的說法,你從頭到尾都搞錯了。
銅鑼灣書店事件會一再上演??
哇,你還真是毫不隱瞞的揭露出中國的野心。
的確,中國這次修法就是要解決這樣的問題,以後類似銅鑼書店事件的事件不但會不斷上演,還會公開,堂而皇之的上演,只要送中條例通過的話。
當然,發生銅鑼灣書店事件,就是中國不講信用的一項證據,而中國透過香港政府來修送中條例,更加讓中國的不講信用更加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