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1.是可以修改的沒錯,但是不是中國單方面修改,而是必須再與另一方重新談判簽立新的協議。
2.另外你還是忽略了,香港與其他國家簽立協議時就不是國家地位,所以從來沒有香港不是一個國家無法簽協議的問題,而是香港,或者說是背後的中國政府,有沒有把你當成一個國家看待。
中國政府想解決問題??你別搞笑了好嗎?
前面已經講過了,最好的方法就是加入屬人主義,香港有這麼做嗎?沒有!香港為什麼不這麼做?除了中國不同意,沒有其他理由了。
這樣叫做中國政府最想解決問題!?
你也提到了今天是陳同佳,明天是誰?所以如果下一件港人殺港人的事件,再發生在其他國家,殺人的也是逃回香港,怎麼處理?
如果你今天修了屬人主義,那麼辦這件就沒有問題。
如果與該國已經有引渡協議,那麼香港政府只要同意引渡,也可以解決。
但是如果沒有引渡協議呢,那麼除非香港政府能夠與該國達成相關引渡方面協議,否則還是無法解決問題。
至於這次的修逃犯條例,能解決嗎?當然不行。
所以這就是你所說的中國想解決問題的方式!??
別搞笑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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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中國來說,重新談判簽立新協議是一樣的。(其他國家的新協議只會更嚴苛)
2.現在的問題是,中國把別國當一個國家,還是中國把香港當成一個國家。(中國要不要把別國當成一個國家誰也管不著,但是中國不把香港當成一個國家?那不是必需應當的嗎?)
3.屬人主義?英美海洋法就是屬地主義,屬人主義兩種並行絕大多數就是大陸法。這就是為什麼你老是口中一直提的引渡協議要重談。
4.能不能解決問題?你得先說明,按你所說的,中國只想單純的將跟中國有關在港犯罪的案件,透過修法送中,有何不當,又跟吃台灣豆腐有什麼關係?
5.中國要的就是將犯人送至中國以中國的名義送交台灣,難道陳同佳已經不是中國國藉?如果中國不把香港的一國兩制當回事,何苦在香港「民主」的立法會上脫褲子放屁,惹的一身腥?
6.銅鑼灣的事更會一直上演。你說中國不解決,又說中國沒信用?是香港民主自做自受?還是一國兩制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