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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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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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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冬之炎陽
你到底在說什麼東西
現實上就是那些國家承認那些罪犯是中國人身分
那跟搶不搶人什麼關係?
中國對一個殺人犯要有什麼反應?
該移送就移送, 與法不合就修法配合, 有何不對?
香港特區政府有什麼資格 "願意把人給臺灣"
你知道什麼是法治與依法行政嗎?
你真的是學法律的嗎?


這就是中國要的呀。

這些人是臺灣人,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所以當他們因案被遣返時,依國際遣返的慣例,應該是是遣返出發國或國籍國。

這些詐欺犯明顯不是從中國搭機前往肯亞等國,理論上不應該被送往中國,但是中國去搶人,就是要這些人送到中國,以達到他們宣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這些詐欺犯會被遣返中國。

香港沒資格把人給臺灣,那麼林鄭所講的香港政府願意配合安排陳來臺是在講什麼東西?
你要不要先跟林鄭對好劇本再來??
舊 2019-10-27, 12:31 PM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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