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oba
Junior Member
 
hob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惡蟲
引渡是國際上一般國家對國家處理境外人犯的方式,因為香港不具國家身地位,所以相關協議都是以比較中性的移送逃犯等字眼。

當然,其實並沒有一定要有國家地位才能簽立的規定,所以其他國家願意與香港簽相關協議。但是中國就是很在意,特別是如果香港與臺灣簽立相關協議,等於承認臺灣具有國家地位,所以中國絕對不會同意香港與臺灣簽立相關協議。

而且這件事從案發後,香港自始就拒絕與臺灣就本案簽定任何協議,不論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並不是從反送中風潮後才開始的,所以怪罪於我國的政府的,是根本搞不清楚前因後果。
原來如此,受教了,是我用詞不夠精準,法律講求的學問真是深奧

我從來沒把這事跟送中或反送中扯在一塊過

頂多是有人在提送中這塊我善意的提醒這玩意兒已經被送終了

香港也不是回歸後才敵(蔑)視台灣的吧?與其要怪罪中國,倒不如怪英國人是怎麼教的?

如我前面所言,在過去七十年間雙方幾乎是司法互懟的情形

您是業內人士,應該比我法盲清楚甚多

那在如此的現實條件下,要香港政府與台灣簽定任何新的司法互助協議或開放特例

無非是緣木求魚,我也沒理盲到因此去怪現在的政府無能

(我也沒提過為什麼蔡不肯簽什麼的,港一開口就要求一中框架不是很醜?)
舊 2019-10-27, 11:03 AM #40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oba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