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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港嫌來台審!徐國勇:港人殺港人,來台判死刑違被告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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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
惡蟲
引渡是國際上一般國家對國家處理境外人犯的方式,因為香港不具國家身地位,所以相關協議都是以比較中性的移送逃犯等字眼。
當然,其實並沒有一定要有國家地位才能簽立的規定,所以其他國家願意與香港簽相關協議。但是中國就是很在意,特別是如果香港與臺灣簽立相關協議,等於承認臺灣具有國家地位,所以中國絕對不會同意香港與臺灣簽立相關協議。
而且這件事從案發後,香港自始就拒絕與臺灣就本案簽定任何協議,不論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並不是從反送中風潮後才開始的,所以怪罪於我國的政府的,是根本搞不清楚前因後果。
怪罪我國政府是他們的工作
不管是什麼角度來評論這件事結論都一樣
1997年至今我國政府輪替政黨好幾次都沒有改變這種情況
中性一點說 以王又曾的案例來看
不見得有其他國家或地區願意配合
通常會視個案來看
唯獨本次的案件加害者與受害者都是香港人
如果從謀殺的可能性去看
要說司法單位無需調查就相信完全沒有在香港策劃
所以沒有司法管轄權
也過於武斷
只是我們有很多人樂於抹屎在我國政府上
包含馬英九
這案件牽扯到馬友友
搞不好他事先了解不少
2019-10-27, 10:5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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