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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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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Question

引用:
作者BJ4
所以
70 年以來香港幾乎沒鳥過我們?


神邏輯是你吧?
一個非法居留的台灣警察通知香港警方另一個非法居留的台灣殺人犯在香港叫鳥?是鳥大便吧

人家會辦的還是非法居留,等到要共同辦殺人罪才叫鳥

講幾乎不鳥也不為過而且跟陳同佳案比簡直無法類比,應該說是舉個不倫不類的例子
舊 2019-10-27, 03:00 AM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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