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oba
這個很有問題,兩岸犯罪共同打擊協議效力並不及香港,你忘記香港跟中國是一國兩制.
陳某不是被扣押,他是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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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的很清楚啊,效力不及香港,那是中國或香港一國兩制的問題。跟台灣無關啊。
唯一跟台灣有關的是,台灣國的主權怎麼沒有伸張出去呢?
1.香港不是一個國家,不能跟台灣簽。
2.台灣國不存在,找誰簽?
但是反而是民進黨的蔡政府蠢到一開始就贊成,撿了把槍拒收,又支持反送中,現在下不了台,指著記者說「對部長要客氣點」

是法務部的人員跟司法院的官員要指著蔡總統說:「你的法學博士是怎麼讀來的?」
林飛帆對那些來台的港人是怎麼回答的?這還看不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