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對這幫藍蠅垃圾我就只有四個字"啼笑皆非"
陳同佳現在在台灣是通緝犯身分 , 如果真想投案自己偷偷搭機前來在海關就會直接被抓 , 還需要港警出來替他講想投案?
何況當初案件一發生台灣就一直在向香港政府要求提供司法互助去正式拘捕引渡 , 被香港政府全部置之不理
結果弄到現在又莫名奇妙態度大轉彎人在他手上他不辦 , 卻把一個重犯放出來趴趴造說要讓他投案?
請問沒有香港司法機關的幫助他能來投案? 妳林鄭還是哪個香港司法首長有來跟台灣司法機關聯絡並且談要如何交犯人?
難不成叫台灣自己發個旅遊簽證給他讓一個殺人犯自己坐飛機隨便自由身入境? 全世界哪個國家引渡犯人是這麼引渡法? 明顯就是出張嘴隨便喊喊
結果你瞧瞧是不是? 現在說要派我們的台警去他們那跨境抓人又不肯
不需要智商多高 , 隨便想一下就知道一堆邏輯問題的事情還一堆人被牽著鼻子走
就這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