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53
引用:
作者sclee
香港律政司不是什麼都不做,想要加控陳嫌謀殺罪,而是上到法院控辯法律攻防,法官拒絕了

下面有詳細報導,殺人是盜用信用卡洗錢案過程一部分

控方找到通訊紀錄,想藉以證明去台灣之前就預謀殺人的企圖,看看能否加控謀殺

他們有個法律專有名詞"紐頓聆訊"

黃字部分,法官也認為明知被告承認殺人,卻只能告盜竊和洗錢,令人難過和不公義...

所以並非香港政府不審,被法官拒絕了


所以嘛,并不是完全沒有管轄權問題,而是被香港法官拒絕了一個重要步驟.
舊 2019-10-26, 06:07 PM #3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rmit Crab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