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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T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淺間山 早乙女研究所
文章: 415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不是一句內輪差
大車就可以橫著走
基本的注意義務還是要有

兩車的間距應該不至於讓機車進入視線死角
大車駕駛轉彎前有沒有留意照後鏡呢?

也不是打了燈就可以爽爽轉
等機車發現大車不讓硬要轉的時候
除非機車有倒車檔
否則根本閃不掉那種急轉彎


所以機車騎士騎在非車道並行且看到前車打方向燈就立即加速欲超車或刷卡一起轉彎
結果失敗人卡前車輪底也是前車沒有注意後車的責任?
如果後車是四輪的用同樣方式開車結果被收掉那是哪邊的問題
假設一堆台灣人都是這種行車觀念那會被收掉是活該
舊 2019-10-26, 03:19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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