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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7
引用:
作者Lycanthropes
許多支持廢死的理論,是生命是屬於上帝,凡人無權決定。
這與安樂死顯然互相違背,不知道廢死集團的意見如何?

個人並不反對安樂死,不過要先聲明反對器捐。
免得可以救的病,只因為有人需要器官,就被蒙主寵召了。

嗯,明確一點的是,尊嚴死的器捐必須在當事人明確表示意志,且有2名見證人在場,全程錄影錄音,並送法院公證並備份保存至少15年不得銷毀,且2等親內在當事人器捐前後5年內的金流必須無條件隨時被查察,不得拒絕。
     
      
舊 2019-10-26, 01:23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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