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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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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lia1830
你好像搞錯什麼了,容積建蔽率獎勵一些自己蓋房子的也能賺,只要符合規定,有獎勵建商出給原地主或屋主的價金也能提高。對地主來說地主也可以自己整合不同人的土地投資蓋房,對所有人來說規則都是平等的,建商能多賺只是因為他們有整合規劃的本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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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自建屬於極少數, 有利於建商與自建地主等於是僅有利於建商
文字上平等不等於實質上平等

人行道應該是政府都市規劃時就該考慮進去的,公務員怠惰才導致後續各種問題
舊 2019-10-25, 03:33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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