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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負荊請罪,今有隔海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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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
hoba
他國事務你也這麼關心?本國事務你全扔掉?
刑事管轄權是什麼懂嗎?主權的延伸你懂嗎?
照你這種標準,那台灣幹嘛跟菲律賓要逃過去的美國殺人犯,他還殺的還是加拿大人咧
如果要遣責也有人選,上次來台殺嬰逃回新加坡那對菜包也沒關心過
標準還真是浮動啊
另外提醒你,香港立法會已於昨天撤回逃犯(送中)條例,也就是說你講的送中也不存在
玩過頭就玩過頭,再凹嘛
都跟此案件有關聯啊,不能提嗎?牽動到你敏感神經了嗎?
台灣當然有權審理啊,最大的問題是香港方面不配合引渡犯人不是嗎?
只批評自己不喜歡的政府,卻忽略港府如此消極的態度,才是真的兩套標準
明明就是同一個事件,只挑自己不喜歡的罵,實在可笑
2019-10-24, 02:41 PM #
15
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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