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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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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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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luba
可憐的香港市民,被自己人殺害,政府還如此消極縱放殺人犯

真有心伸張正義,早該尋求各種管道及方法,將兇手繩之以法

而不是利用本案件來推動反對聲音極大的送中法案

然後只期待兇手自己來台灣投案!?


不知HK現行的法律中,對自己的公民在本土以外犯罪或成為被害人是怎麼處理的,像TW是只要自己的公民有以上狀況,只要是TW法律中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狀況,就算已經走完事發地的司法程序,TW的司法體系還是有管轄權的,就算HK的司法不管公民在海外的犯罪行為,被害人親屬報案的話,應該還是可以以偵查的名義羈押,然後移送給事發地的執法單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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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9-10-24, 11:59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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