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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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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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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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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dx
最根本的問題,台灣與中國大陸是大陸法系
香港是歐美法系

現在的政府就是故意拿台灣用的法律觀點來指責香港政府,真的很噁心
當權的總統.行政院長.內政部長都是法律系,甚至還是律師身分,惡意曲解打壓香港政府

噁心至極!!!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B3%95%E7%B3%BB
歐陸法系(civil law、civilian law、Roman law),亦稱大陸法系、法典法系、民法法系、市民法系、羅馬法系、羅馬日耳曼法系,受羅馬法影響而成立的法律系統,與英美法系並列的當今世界兩大重要法系之一,覆蓋了當今世界的廣大區域。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B3%95%E7%B3%BB
普通法系(英語:common law;中文翻譯為「普通法」,是取其「普遍通行」之意),又稱英國法系或海洋法系[1]。起源於中世紀的英格蘭,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約24億人)生活在普通法司法...


所以?

那究竟大陸法系與海洋法系有哪些異同?
是哪些差異,而又是哪些作為,讓你認為臺灣在打壓香港?

請說明一下吧。
舊 2019-10-24, 09:22 AM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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