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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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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Water Spinach
之前有個外國人在台灣被另一個外國人毒犯分屍,那個毒販跑去菲律賓,然後我們警方還去菲律賓抓回來。照你的偉大邏輯,我們幹嘛去菲律賓抓人呢?

下面就是鏡週刊的報導:Youtube

鏡週刊 永和分屍內幕》殺人分屍後潛逃出境 孫姓主嫌遭菲國遣返回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QI-iuvDL5g

以後墨西哥毒販全都來台灣殺人好了,反正都不用被抓阿

菲律賓願意配合我方去抓人,所以我們才有辦法審判

反觀香港自己不願意配合,不願意幫自己的人民伸張正義,我們自己一廂情願又何必?

等人自己來投案?當然可以啊,只是人家說的是真是假誰知道?

自私一點來說,對方政府都不願意配合了,我們為何就一定要配合對方做司法審判?
     
      
舊 2019-10-23, 11:03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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