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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港府都知道嫌犯在台灣犯下殺人罪了
自己如果沒辦法審理,配合台灣方面陪同嫌犯來台有何困難?
難道台灣警方要傻傻地在機場等嫌犯不知何時投案?

也不要再講「自首」了
這叫「投案」!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article_id=1362
舊 2019-10-23, 01:17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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