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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義務是 有包含無自立生活能力的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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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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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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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跳海人
這種說法就流於意識型態了,畢竟這是個人感覺
對當事者而言,它代表的是100%,兄弟姐妹間是否有撫養義務這個議題個人認為是值得討論的
即便在舊社會,兄弟分家後也是公媽個人拜,談不上什麼扶養義務,繼承和扶養是否有對等義務,這也是值得討論的議題
我認為成年人
他的直系親屬應該是只剩父母 跟妻(夫)兒
若上述幾個都走了或根本沒有
那這個人就屬一個人
應把他當孤兒處理
若需要社會救助
政府介入就對了
本來就不該兄弟姊妹幫忙照顧
政府想偷懶
才會訂下這樣法規
2019-10-22, 12:4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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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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