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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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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cheapen 02
那香港警務處發信件是在發他奶奶的屁嗎?樂意協助是協助台方個屁嗎?
邏輯清楚點!加油好嗎?
另外我也懷疑你對遣返、引渡到底了不了解。加油!

⋯⋯⋯⋯⋯⋯⋯
新聞稿表示,台灣當局2018年12月3日就已經對陳同佳發出通緝令,並於當時表示陳同佳所涉及罪行的追訴權時效為30年。台灣刑事警察局18日也收到香港警務處發出的信件,信件清楚轉達了陳同佳自首的意願,同時向台方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

原文網址: 快訊/港府收到信!林鄭月娥晚間聲明:「分屍女友」陳同佳願到台灣投案 | ETtoday大陸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0...m#ixzz62zo2VDck

人家警務處回信是回應之前法務部三次發函給香港方面提出司法請求希望遣返,而且那叫協助不叫牠奶奶的要香港配合個屁好嗎

引用:
作者cheapen 02
這是一個刑事案件,應該要香港司法單位配合,而不是讓嫌犯想來就來,不想來就不來,好嗎?

不管是遣返或是引渡都不是自由行好嗎?



引用:
作者LDSKING
Wiki
潘曉穎父親屢次來臺,請求檢方向港府施壓,引渡陳同佳回臺受審。 臺方先後在2018年3月、4月及7月向港方提出司法请求,包括取證及臺港司法互助協議,希望港府遣送陳同佳到台灣受審,但三次都未獲回應。同年12月3日,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對陳同佳發布時效長達37年6個月的通緝令。
舊 2019-10-22, 12:03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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