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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旅程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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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rmit Crab
是的,按照香港自己的那套英系法律,所以單次談判不可行。
原本就有不把刑事犯送往可能求處極刑的司法管轄權的原則。
但是又有一個屬地性釋法也就是發生在香港之外的事情不管。
就法理問題,我建議參考這一篇:
5個QA看陳同佳案爭議:港府有什麼政治考量?為何被港、台政府「踢皮球」?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uE0VXIWBfa1Ynw0)
所以雖然明知背後有政治操作(北京一石二鳥),台灣也不得不接招.
[陳已遭台灣政府通緝,不管他是不是「被迫投案」,實務上來說,
通緝犯一但到了桃園機場卻不准入境,台灣政府實在很難合理化予以拒絕的理由。
試想,台灣政府跟英國政府周旋那麼久(我們跟英國亦無簽署司法互助協定),
為了要讓林克穎來台審判卻未果,今天倘林克穎主動來台,
我們的國境執法單位有拒絕他入...


很中肯的分析

台灣不接,會落人口實,藍軍得利

接了是被中共小小吃一下豆腐

我覺得不如大方一點,就接了,被吃豆腐又怎樣,

接的同時可強調支持香港的自由民主追求不變,維護台灣司法管轄主權的決心不變

為了維護司法正義,放棄政治的考量

這樣反而顯得大方

如同當年小蔣開放大陸探親,人道考量多於政治考量,被後世稱道

若要一味的算計政治的得分加分就顯得多餘了
舊 2019-10-21, 11:10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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