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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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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引用:
作者GCVincent
我一個親戚,早年老公外遇帶小三回家,還打老婆小孩。(想齊人之福,老婆不願意)
後來終於離婚,不要小孩,全都給前妻。幾十年沒有盡到父親撫養子女的責任。
這親戚幾十年獨力拉拔三個小孩長大,讀書、就業、成家,都有自己的事業家庭、房子。
女兒結婚的時候,拒絕她父親出席……

前夫年紀大了,60多歲,沒錢自然沒女人要跟,也沒房子財產,當守衛管理員維生。年輕
時花天酒地,現在又老又病。原本前妻心軟,想讓他回去住,孩子們堅決反對,還有人說,
如果讓他回去,那他以後就不回去。於是前夫繼續在外租屋,前妻還代付房租……

然後前年病重,又尋死尋活。孩子不願意跟他聯絡,前妻上晚班工作沒辦法接電話。結果
打給我媽,說要她叫他前妻去找他,他要交代事情。(前妻說他又老又窮,交代個屁? XD)
後來我去找人、報警、強制就醫。兒子們不得已,只好出面收拾殘局。

其間打電話問過社會局...


類似, 我那親戚也是離婚的, 不過不是外遇, 而是純粹的沙豬主義者.
太大男人以自己為中心, 女眷為奴僕(說直白點), 一切就是直系的直系.

兒子聽說是把房地產登記給老婆然後不曉得怎麼搞, 但我聽得一頭霧水.
因為一開始是聽說老爸買了房地產登記兒子名字, 但兒子不想孝順.

總之, 公務人員很閒, 他們自然有一堆時間去查各種門路.
我是苦命勞工, 現在閒了也是上PCDVD, 沒有走偏門的念頭.

他後來來凹女眷方, 也是各種手法, 最古早是挾持長長輩跟他同住.
然後所有同輩(但不曉得為何我被包括在內)每個月要給他們家多少$.
PS. 我認為這做法合理, 不合理的是價格.

我個人負擔"均分"的一倍有餘, 理由是他們有房貸.
意思是說我了然一身, 無房無產無負擔, 不要那麼計較.
這部分我爸不知道, 不然他早就翻臉了.
我也沒察覺, 因為那時候忙著工作, 也的確賺錢有餘, 就給了.

所以, 人生第二個學習: 要跟類似的人在一起, 避開差異太大的人.
對方如果很閒(相對我很忙), 然後很喜歡討(相對我總是自己處理).
絕對要隔離.
舊 2019-10-21, 03:52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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