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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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CVincent
我一個親戚,早年老公外遇帶小三回家,還打老婆小孩。(想齊人之福,老婆不願意)
後來終於離婚,不要小孩,全都給前妻。幾十年沒有盡到父親撫養子女的責任。
這親戚幾十年獨力拉拔三個小孩長大,讀書、就業、成家,都有自己的事業家庭、房子。
女兒結婚的時候,拒絕她父親出席……
前夫年紀大了,60多歲,沒錢自然沒女人要跟,也沒房子財產,當守衛管理員維生。年輕
時花天酒地,現在又老又病。原本前妻心軟,想讓他回去住,孩子們堅決反對,還有人說,
如果讓他回去,那他以後就不回去。於是前夫繼續在外租屋,前妻還代付房租……
然後前年病重,又尋死尋活。孩子不願意跟他聯絡,前妻上晚班工作沒辦法接電話。結果
打給我媽,說要她叫他前妻去找他,他要交代事情。(前妻說他又老又窮,交代個屁? XD)
後來我去找人、報警、強制就醫。兒子們不得已,只好出面收拾殘局。
其間打電話問過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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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 我那親戚也是離婚的, 不過不是外遇, 而是純粹的沙豬主義者.
太大男人以自己為中心, 女眷為奴僕(說直白點), 一切就是直系的直系.
兒子聽說是把房地產登記給老婆然後不曉得怎麼搞, 但我聽得一頭霧水.
因為一開始是聽說老爸買了房地產登記兒子名字, 但兒子不想孝順.
總之, 公務人員很閒, 他們自然有一堆時間去查各種門路.
我是苦命勞工, 現在閒了也是上PCDVD, 沒有走偏門的念頭.
他後來來凹女眷方, 也是各種手法, 最古早是挾持長長輩跟他同住.
然後所有同輩(但不曉得為何我被包括在內)每個月要給他們家多少$.
PS. 我認為這做法合理, 不合理的是價格.
我個人負擔"均分"的一倍有餘, 理由是他們有房貸.
意思是說我了然一身, 無房無產無負擔, 不要那麼計較.
這部分我爸不知道, 不然他早就翻臉了.
我也沒察覺, 因為那時候忙著工作, 也的確賺錢有餘, 就給了.
所以, 人生第二個學習: 要跟類似的人在一起, 避開差異太大的人.
對方如果很閒(相對我很忙), 然後很喜歡討(相對我總是自己處理).
絕對要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