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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義務是 有包含無自立生活能力的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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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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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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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ys070
你講的戶口問題很好解決.....
說的搞成獨居老人還是住一起,你家人這種從來都沒有工作也不會有子女
以後去申請也是最好過那種.....不過前提就是先跟他還有父母喬好不要分財產給他就是
別等父母往生在做 把他戶籍遷出獨立一戶口(或弄到親戚那邊),或是你遷出弄一戶,搞同址分戶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B7F801058528220
若不是腦筋有問題,應該也願意配合你這樣做,畢竟他老年有津貼可領,看病又有補助
之前已經用津貼的誘因讓老人家同意把他分出一戶了,
不過…
到了哪天要「討」扶養費的時候,
會不會以「有共同生活之實」來認定扶養責任的樣子呢?
這我就不清楚了…
只能說律法奧妙無窮,
轉來轉去就是把鍋丟還給家屬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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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準的星座分析!
2019-10-21, 02:2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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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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