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acowave
那行了,只要這位犯人是大陸居民,台灣不讓他來投案就是有問題
但是台灣有立案嗎? 沒有人跟進?
如果立案了 哪個冒大不諱的頂觸台灣法制,就該通通被踢開,該彈劾彈劾該下台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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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46-260402?chdtv
港女命案 陳同佳在台通緝至2055年
2019/04/29
20歲香港男子陳同佳被控盜領女友的提款卡等4項洗黑錢罪,被香港法院判處須入獄29月,扣掉羈押期間,最快可在今年10月中獲釋,至於香港提出修訂的《逃犯條例》,可引渡陳男來台受審,讓陳接受殺人罪的法律制裁,未來還香港立法會也將開會討論,士林地檢署表示,尊重香港對立法、司法權的行使,而陳同佳遭通緝時效一直要到205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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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立案會被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