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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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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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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ouble A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問題是
若有人有老婆小孩的
我印象中遺產都只分給老婆(50%)跟小孩(50%/N)
沒聽說兄弟姊妹分的到

剛查到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配偶是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

所以這法條其實在對應到扶養
其實並不是很公平
就像E大說的
政府只是想找人背黑鍋
     
      
舊 2019-10-21, 01:09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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