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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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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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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dx
科普一下~中華民國法律是屬人主義,只要中華民國國民有關的事物,法律上都可以管轄
香港是少數的屬地主義,只要不在香港當地犯罪,香港政府都有有法律義務管理

目前陳嫌想來台投案,是出於自首,與香港政府作為無關,中華民國政府卻不給入境


『屬地主義』犯罪地點所屬司法機關才有審判權,台灣司法機關才有權"逮捕" "審判",基於法律...香港政府無權逮捕及審判......



他是律師出身... 這點基礎會不了解 ??

是誤食姑婆芋後遺症 ??

綠色民主??
舊 2019-10-21, 10:56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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