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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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級黑豬肉
朋友的長輩發生的事情:
有糖尿病高血壓... 台灣加拿大都有看病留病例。
前年台灣開的一個藥被加拿大的醫生說不能吃了,該藥物是中國的藥然後已經被發現致癌,所以加拿大已經禁止了,並改另外一個藥物。去年該長輩回台灣問是怎麼回事,台灣醫生說沒這回事... ... 還是繼續開致癌藥物... 我就說只能希望台灣的不是中國製稍微不同成分所以可能台灣的沒致癌了...
台灣的健保我之前在這邊批評過了... 但是我認為全世界只要有健保的問題都不少... 加拿大自己也是... 但由於沒健保的問題更大... 所以就只能一直嘗試修改看可不可以慢慢健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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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大概是這幾年很頭大的ARB(angiotensin II receptor blockers)類藥物製程不純物事件( 含NMDA),這跟藥物本身具有致癌性不同,是不純物NMDA有致癌性
基本上只要原料藥用到中國跟印度兩國的都有中鏢的風險,而不光是看藥物的製造廠是哪國,中標的藥廠哪國都有,包含本身有原廠藥的國際藥廠集團旗下的學名藥
台灣製的學名藥確實有中鏢的(不是全部),但是更換原料藥廠後就不含不純物,當然可以繼續上市,同樣的國外也是一樣,有問題的批號回收,沒問題的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