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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03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引用:
作者Toluba
限制出境有什麼問題?
有毀損罪嫌本來就該配合調查,要配合調查就該乖乖留在台灣,所以限制出境很合理啊

不然你要怎麼認定海報的價值?製作海報不用設計成本?一律每張十塊這樣?
更別說你從何認定海報所屬何人,由誰製作?
這全部都要調查啊,不調查要怎麼判定是否符合微罪不罰?

回到本案,李男被緩起訴,須支付國庫新台幣3萬元。
完全打臉你認為的微罪不罰耶


打小力一點
他快要崩潰了
舊 2019-10-17, 07:39 P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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