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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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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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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cowave
在不當的時間與不當的地點問出一個沒有辦法自己已經證實或是證偽的問題
然後自己引用當成事實結果

好一個毒樹毒果理論的真實案例


你才是鬼扯吧,
你提得出一個比立法院會更適合這個問題的地方?
還有問題一定是證實或是證偽的問題才能問?
既然立委都有答案, 那麼法律設計官員去立法院備詢目的何在?
舊 2019-10-16, 06:29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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